我是一个孤儿,是哲野把我拣回家的。他给了我一个家,还给了我一个美丽的名字,陶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哲野的父母都是归国的学者,却没有逃过那场文化浩劫,愤懑中双双弃世,哲野自然也不能幸免,发配农村,和相恋多年的女友劳燕分飞。从此孑然一身,直到35岁回城时拣到我。我管哲野叫叔叔。
上学时,班上有几个调皮的男同学骂我“野种”,我哭着跑回家,告诉哲野。第二天,哲野特意接我放学,问那几个男生:谁说她是野种的?小男生一见高大魁梧的哲野,都不敢出声,哲野冷笑:下次谁再这么说,让我听见的话,我揍扁他!有人嘀咕,她又不是你生的,就是野种。哲野牵着我的手回头笑:可是我比亲生女儿还宝贝她。不信哪个站出来给我馁。
自此,再没有人骂我看看,谁的衣服有她的漂亮?谁的鞋子书包比她的好看?她每天早上喝牛奶吃面包,你们吃什么?小孩子们顿时气过是野种。大了以后,想起这事,我总是失笑。我的生活较之一般孤儿,要幸运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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