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028c-《清风沉醉的夜晚》

记忆中,有一个清风沉醉的夜晚一直萦绕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那是一个仲夏之夜,我和一闺密逛完街,余兴未了,便决定去她家喝茶。恰巧此时,女友接到另一女朋友的电话,我们便约了她一起喝茶。在女友温馨的小屋里,我们熄了所有的灯,只点了几支香熏蜡烛,屋里流淌着舒缓的音乐。三个青春飞扬的女子窝在一张布艺的沙发上,品着清新的柚子茶,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天。

那个夜,我们聊到了各自的情感,聊到了各自对人生的不同感悟,也聊到了各自对未来的期待。但其实到底聊了些什么,我已经没有什么印象了,我只是清晰地记得那时候我的心境。开着窗,清凉夜风吹进来,我斜躺在沙发上,正好能看到白色的窗纱随着微风轻轻地动。而我的心情,也随着那风,一点点沉静下来。

那是好几年前的事了,那会儿的我们简单快乐着。也因为我们是学生时代交到的朋友,因而彼此都是心无芥蒂的。而如今,我们都在职场上磨练了好几年了,表面上,我们每个人的生活看似都越活越香艳,我们自己挣钱自己花,买漂亮的衣服,买漂亮的鞋子,可我们的内心却越来越疲惫,“沉重、复杂”已渐渐成为了我们成熟的另一种标志。虽也偶尔遇到一些谈得来、或是在工作上合作的人,尽管感情也相当接近,但总觉得其中缺少了一些真正的坦白和诚挚,很难交到真心的朋友。

这个盛夏已经接近尾声,今晚,我突然特别怀念从前,怀念从前简单的日子,怀念从前简单的快乐,也怀念那个有茶、有烛光、有音乐、有朋友、可以内心无需遮藏地聊天的清风拂动的夜晚。

20061028c-《你听寂寞在唱歌》

写下这几个字,雨开始把秋天打湿,黄昏一步步逼近,就要踩到心口上了。

乡下的秋天其实来得很明显的,譬如天开始变暗,雨开始变细,风有点冷,叶子有点凄凉。譬如眼睛开始变瘦,看一江秋水向东流。

譬如我的诗歌有点忧伤。

我坐在电脑前写诗。夏带走春,秋带走夏,然后,冬的手就伸了过来,没有声息。季节与诗该是不相关吧,要不我为什么不能把他们联系在一起呢?凉了,加一件衣服,暖了,就脱一件,如此而已。而我的诗,一如既往地变换着姿势忧伤。

在电脑前写诗。从前我多么畏惧电脑,对键盘上的按键讳莫如深。而现在呢,我竟然离不开它了。难怪妻说,电脑才是我的老婆,而她只是我的保姆。淡然一笑,把这话忘掉。许是离不开电脑了,有好几次离家无法接触电脑,脑子里竟常常想着,准备写点什么,拿起笔,思维沉寂,无法变成文字。可是一面对电脑,梦想和现实就很快变成了规规矩矩的小四号宋体。

多像一场爱情。一旦爱上,就不易忘记,不管对方爱不爱你。

不知道阿桑是一个怎么样的女子,可是竟然就喜欢上了她的歌。比如现在,她的《寂寞在唱歌》就在我的电脑里反复播放了几十遍。歌声忧郁,稍带点安静,适合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心情。

其实也不只阿桑。还有很多歌或者曲子,中文的,英文的,吉他的,钢琴的,抑或别的什么语言、什么乐器演奏的,也喜欢。读书那阵曾疯狂喜欢过流行乐,常因为一个小节的旋律或一句歌词就喜欢上那首歌,甚至唱那个歌的歌手,然后,想方设法卖他(她)的专辑。再后来就淡了,那些熟悉的旋律逐渐远去,烟尘样遛走,不留一点痕迹。不是不喜欢,而是没了心情。日子渐渐腐朽,心渐渐坚硬,像石头,阳光也不能把它唤醒。

然而终究还是又恋上了。某个夜晚我坐在电脑前,一首外文歌浪一样激着我的心,那个与我不同肤色不同国籍的小男孩一直在我耳边反复吟唱。于是我毫无准备就掉进海里了,我溺水而亡。其实我不懂外文,甚至不知道那孩子是用什么语言唱的,可是我还是轻易就被那声音和旋律俘虏。我说,你知道吗?这是杀人的音乐。你为什么要给我听这个?

后来我才我才明白,音乐是不杀人的。我死在另一把刀下。

该说说我的爱情了。

我说的是我的宋体字里的爱情。

好几个朋友都不喜欢我写的爱情小说,尤其是重新演绎的童话、西游和古代爱情。他们说,那么好的一只笔却用来写那些,可惜了。他们恨铁不成钢的叹息声像长者的箴言,让我总是边写边责备自己。你到底在干些什么?我问自己。

写作的时候,心一会儿重,一会儿轻。尤其是那些小心翼翼从心口上爬出来的文字,它们探头探脑地怕被人发现,又想被人发现。这是多么奇怪的心情!一个朋友读了我的《我爱杨玉环》说,你真的很会虚构爱情故事,居然把李白跟杨玉环扯在一起了。我说,爱情的发生是不需要原因的,而且,你怎么知道它就是虚构的呢?

上网的时候,我不爱单独和人聊天。有几回,那些女人没完没了地向我倾诉她们的爱情,她们的遭遇,一聊就是几个小时。有的甚至要求,要我把她们的故事写成小说。我烦了,开始躲藏起来,不轻易说话。一个午夜,我坐在电脑前发呆,一个女人加了我QQ,跟我说我的小说。她说,那些故事是真的吗?我说你以为呢?她说我觉得是真的。我的手突然就飞快地打起字来,告诉了她很多小说里没有的情节。我不知道对方有没有看我打的字,可是我依旧不厌其烦地打字。我终于明白,午夜很寂寞,我是多么需要倾诉。

记得很久之后她才问我一句:那么你爱她吗?我发给她一个笑的表情,然后考虑该怎样回答。许久之后我说:爱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事情。

从前很喜欢留长发。在师专读书时,我的头发是全校男生中最长的,后来到乡下教书,在学校里,我也留长头发,一度时期,比老婆的还长。小镇很小,很多人是见不得这样的“异类”的,乡长就敦促过我要我剪掉,学校的党支书也明确向我表态:如果不把长头发减掉,入党和评先进就没门。可是这些都不曾影响我的长发在教室里晃荡。有几个男生也学我把头发留得长长的,不过被他们的班主任揪去剪掉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长头发。我总觉得我跟这个小镇的居民格格不入,可是,我又必须跟他们融在一起。十二年了,不容易。说实话,我并不爱这个小镇,可是我竟然在这里生活了十二年。我并不爱它,并非它的贫穷,并非天的天气不好,民风不淳朴。当初我就不喜欢这里,也有选择的余地,可是我竟然就选择了这里。然后,就是一步步的煎熬与绝望。我知道我的生命中最美好的时间将在这里消耗掉,而再剩下的日子,更加渺茫。我的长头发在这个小镇逐渐被人习惯,已经失去了飘飞的意义。

在一天清早的时候我走到一个蹩脚的理发师那里,我说老板把我的头发剪掉,越短越好。理发师拿着剪刀,一脸愕然。他说这么好的头发为什么要剪掉,我说总要剪掉的。我听见剪刀在我的头顶上不自然地歌唱,我感觉理发师的手在轻微地颤抖。

真可惜。他说。

妹妹读初中的时候,我是他的老师。一转眼,她已经进大学了。有一回跟她聊天的时候她说:二哥你知道吗,那时候,很多女生都喜欢你呢。我说为什么,她说因为你的头发。

我浅浅一笑,声音竟有几分凄凉。

我说过我不爱这个小镇。

其实小镇还是很有特点的,四围是山,而且青绿;镇子就在山脚一隅,平平仄仄,远离尘世的喧嚣;离我所居住的小学不到五百米的地方,有一个瀑布,倘是仲夏,水源充足,那瀑布便是铺张得很宽的带子,看上去也挺美的。下面的水潭不大,可是水极清亮,深浅适中,而且隐蔽,适合裸身洗澡。可惜小镇的晴天不多,加上瀑布潭水处背阴,水很冷。很多年前与妻去过一回,再不敢洗第二次。可那些孩子不怕,前天我就见几个孩子蹲在水潭边,身体瑟瑟发抖,牙齿打架,可是依旧想洗。见我过去,才提着衣服裤子一遛烟跑了。他们像是小学高年级的,或许是七年级的新生也不一定,要不怎么会怕我?

我是一个人去瀑布的,原想拍点风景,没想天气突然阴下来,加上是秋了,水小,那瀑布瘦瘦地挂在那里,楚楚的感觉。周围的树叶,红绿相间,高树已被周围的居民砍来做柴了,所以原本密密的林子,显得有点稀落。远一点的山坡上衰草连天,一些白色的小花凌乱地开着,怕冷的样子。于是没了拍的心情,就顺着溪水一路往下,直到它跌下更深的山崖,变成另一条更为寂寞的瀑布。

镇子四围的山,数东边的最高。其他几面都上去过了,比如北面,就曾经带女儿上去过。可是东边的山很高,山上更是荆棘丛生,不易上去。今年夏天的某个中午,我准备了一瓶水,爬上山顶。很陡,荆棘很多,我身上被刺抓破了好几十处。到山顶的时候,发觉上面果然人迹罕至。山顶长满怪石,杂草随意地铺着,很原始很干净。下山时竟发现一条毛路,原来我不那么费力就可以穿过荆棘的。

回家的时候有朋友问我从哪里来,我说从东面的山顶。他说你真可以,那样的地方也去。我想这巴掌大的镇子,没有什么地方你没去过了吧?而另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说的,他说,你不要成天呆在电脑前写什么了,那么多写字的有多少人写得出成果来?多跟大家吹牛、打牌、喝酒吧。这个朋友写得一手好毛笔字,不过最终也没当成书法家。

谁说这个镇子我已经走遍了?我像一个来到城市打工的乡下人,始终无法走进城市的内心。

我给一个诗人朋友说,我写不下去了,我就要崩溃了。

我说我感觉特别寂寞。

那个朋友的诗在省里还算有点名望,前几天刚获得省政府颁发的省文化艺术奖。他很自负,蜗居小县城,可是在云南不可一世。很多年前,他也是那个小县城里的另类。他说,他写诗都是写来玩的。只有我知道他写诗不仅仅是玩。

有一个夜晚我疯子一样骑着摩托车跑六十公里的乡村公路闯进他的办公室,然后拉另一个也玩诗的朋友一起喝酒。我们在小酒馆里喝得头昏脑胀。我们不谈诗,我们只谈女人,谈腐败,谈我们都认识的某个人,谈天气,谈酒的味道,谈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我早已戒烟,可是我还是抽了两支。不就两支么,回家后,一切照旧,不抽就是。

午夜时分我们离开了小酒馆。喝醉了的,就睡觉吧,没喝醉的,可以写一首诗,或者,看着天花板,什么事也不做。